一、发放流程
第一步
学生填写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第二步
各地资助服务中心进行贷前资料审查,签订合同。
第三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核实学生信息及贷款金额,预提交助学贷款明细及学生信息至财务处。
第四步
国家开发银行及代理机构审核贷款申请,发送放款通知,划转学杂费金额至学校收款账户。
第五步
学校财务处核实到款信息,批量冲抵学杂费,并将冲抵欠款后的余额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二、常见问题解答
01贷款放款后,学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学生无需办理。贷款放款后,由国家开发银行及代理机构划转学杂费金额至学校账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按批提交学生名单和到款明细至财务处。
02已收到助学贷款转入学校账户的通知,为什么学杂费还显示欠费?
收到的此类信息是助学贷款代办机构发放贷款的例行通知,并不表示已完成学杂费抵扣。
03贷款到学校账户后,学生需要来办理转学杂费手续吗?
不需要。财务处收到贷款学生名单和到款明细后,将进行批量转学杂费处理,财务处会将助学贷款转学杂费情况发送至学生中心通知各二级学院告知到学生。
①助学贷款金额大于欠费金额,冲抵学杂费后剩余金额将发放至学生名下的银行卡内,发放时间大约为12月底。
②如无学杂费欠费情况,助学贷款将全额发放至学生名下的银行卡内,发放时间大约为12月底。
③助学贷款金额小于欠费金额,请学生及时关注财务处每周发布的欠费名单,及时完成剩余部分费用缴纳。
三、温馨提示
助学贷款相关事宜请咨询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孙晓静老师0871- 68615661
缴纳学费相关事宜请咨询
财务处
电话:晏凤丽老师0871- 68615607
文章来源: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财务处
一审一校:孙晓静
二审二校:孙慧君
三审三校:者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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